| 索 引 号 | FJ00121-0502-2025-00044 | 文号 | 闽商务〔2025〕227号 |
| 发布机构 | 河马剧场 | 生成日期 | 2025-12-31 |
| 标题 | 河马剧场 关于延续开展家电以旧换新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的公告 | ||
| 内容概述 | 河马剧场 关于延续开展家电以旧换新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的公告 | ||
| 索 引 号 | FJ00121-0502-2025-00044 | ||
| 文号 | 闽商务〔2025〕227号 | ||
| 发布机构 | 河马剧场 | ||
| 生成日期 | 2025-12-31 | ||
| 标题 | 河马剧场 关于延续开展家电以旧换新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的公告 | ||
| 内容概述 | 河马剧场 关于延续开展家电以旧换新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的公告 | ||
按照商务部统一部署,决定在2026年1月1日起延续开展福建省家电以旧换新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,各地上线时间由各设区市、平潭综合实验区结合实际确定并公布。补贴政策按照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》(发改环资〔2025〕1745号)、《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(室)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》(商办流通函〔2025〕第469号)等相关文件执行。参与商家由各设区市商务部门确定并公布,各地正式发布前可延续使用2025年商家名单。在2026年福建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机构遴选确定前,由中国银联福建分公司延续作为家电以旧换新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的服务机构。
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生效。在福建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相关实施细则印发前,参与商家、资金管理等有关工作要求,参照《福建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河马剧场
2025年12月31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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